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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建议法院取消结案率考核;陕西省高院回复:已经取消“结案率”指标!

烟语法萌 2020-02-21


编者按:曾经有个律师跟法萌君讲,有一个案件为了立案,在规定所有案件都要网上立案的现如今,他跑了法院九趟,历时半年还没立上。每次立案庭负责网上审核的法官都能或从材料形式、或从起诉状文字表达上把他叫去训导一番,找出毛病予以退回。从此以后,他的代理合同加了一条,不负责代理当事人立案。如果非要代理立案,额外收费。


曾经法院为了突击提高结案率年底前一个月不立案,现如今的很多法院,半年末、季度末,甚至月度末,都开始不定期的控制不立案。法萌君朋友的案件,9月份就通过了为期一个月的诉前调解阶段,目前还在某法院网上立案阶段挂着。找上级法院反映,得到的回复是,案子太多,没有办法。但到了年度法院报告,该法院的结案率又是接近100%。


人为限制立案,将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案件挡在人民法院之外,已经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以下是正文:


结案率是评价各级法院和法官工作质量的 个重要指标,和对法院的工作评价、法官的考核评优晋升密切相关。设置结案率的初衷是为了提高法院和法官的效率,提高当事人对司法效率的满意度。但通过近年来的实际运行来看,效果不甚理想,甚至弊大于利,损害了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法院内部也出现了取消结案率考核的声音。


结案率考核的弊端是:每当进入年底,各级法院就进入了全年工作冲刺阶段,而评价法院和法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就是一一结案率。结案率是指法院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以年度为计算标准)收案数与结案数的比重,占审判质效考核指标10%,同时也单独排名,成为检验各级法院领导工作成绩的一个重要内容,还要写入每年的人大工作报告当中 。
从前述公式可以看出,要想提高结案率,无非就两个方法:加大结案数(分子)或者减小旧存案件数和新收案件数(分母)。也因此,为了排名靠前,凸显工作成绩,法院之间互相攀比,围绕这两种方法,各级法院穷尽一切手段。


人为控制立案数量侵犯当事人诉权。为了在年终考核上排名靠前,很多法院人为控制立案,往年都是十一、十二月份才不予立案。
据不少律师和当事人反映,西安市案件数量大的雁塔、未央等法院从十一月份就开始不受理新的案件,延后到下一年度再立新的案号。不予立案。在年底前前两个月就开始不再受理案件,减少收案数,但却导致当事人利益得不到及时的保护,同时 也违反了立案登记制的规定,侵犯了当事人的诉权。


法官突击结案,司法公正让位于效率优先,容易形成冤假错案。片面追究结案率,萝卜快了不洗泥,快速批量结案必然导致仓促结案,案件质量就无法保证,容易造成冤假错案,客观上造成上诉、上访增多。强行调解。不管当事人是不是自愿,迫使当事人通过调解快速结案。不科学的考核制度,结果是让公平正义让位于办案效率,快速结案成了法院和法官的优先选项。


严重损害法官权益。法院案多人少,受结案率考核影响,每年四季度开始,法官开始加班加点,五加二,白加黑,各级法院带头违反《劳动法》,法官和书记员不但年休假休不了,双休日也无法保证。很多法官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摧残,每年都有法官在岗位上病倒、猝死,英年早逝令人惋惜。高强度的工作使法官的身体承受不了,一些法官对法院工作心生倦意,辞职做律师。

建议:取消结案率考核和排名。考核是为了更好的改进工作,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各种案件的审限,可把审限内结案率作为约束法官办案拖拉的要求,而从审判质效考核指标中剔除结案率指标。只要符合立案条件,案件随到随立,以保证当事人及时 有效地行使诉权,方便诉讼;精细化管理。


任何管理都要符合审判活动规律,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应对审判质效考核指标重新设计,调研不同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根据案件难易、复杂程度,采取分类、分级管 理,科学统计数据,评估审判工作。


按人口基数设置法官数量,增加法官数量,我省各级法院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配备严重不足,法官负担过重。要切实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保障司法效率,还是要增加法官数量。同时也要加大从大专院校聘请人民审判员的数量和质量,分解法官的工作任务和压力。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复函


一、省法院已取消“结案率”评价指标。省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党组会议,修订研究通过《全省中级法院执法办案评价实施办法》,对评价指标作了整体优化、简化,取消“结案率”指标,继续沿用“法定审限 内结案率”指标。


二、不断优化办案进度管理。面对诉讼案件连年激增、人案矛盾更加凸显的严峻态势,全省法院自我加压、深挖内潜,强化结案进 度管理,有效化解了大量积案。


(一)是不盲目攀高结案。省法院虽然对结案进度定期进行监督提示,但并不以任何方式鼓励盲目拔高结案,整个考核体系指标里,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考核只占十分之一分值,超过的没有任何加分鼓励,合理的结案进度有助于维持收结案件平衡,有利于及时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规范立案工作。在优化结案进度管理的同时,坚决防止出现拖延立案、为了结案动员当事人撤诉后再立案、突击结案、强行调解等不良现象,在前不久开展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中,还将这些问题列入重点督办清单列表,限期整改。同时,对收案异常情况及时提醒、问询,确保立案规范有序。


(三)是严格网上结案审查和审限管理。所有案件结案后,必须及时在网上报结,审管办对 报结案件基本要素,包括文书、送达情况等信息进行审查后,方视为结案。每一次延长、扣除审限必须按要求提交印证材料,经相关领导核实批准后,报请审管办审批。同时,对审理周期过长的案件定期进行通报督促,不断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实现全年均衡结案,从根本上杜绝年底突击结案现象。


三、多措并举提升办案质效。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提高案件效率,绝不意味 着放松对案件质量的要求,省法院提出“质 量第一,提高效率”工作理念,全面提升办 案质效。


(一)是狠抓案件质量。充分发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和质效指标的指引、导向作用,全程全 面监督,及时准确分析,随时发现问题,补强薄弱环节。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件“三同步”原则,确保“三个效果”统一。


(二)是向改革要效率。指导督促全省法院按照省法院实施意见,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 确保繁案精办细办、简案简办快办,提高审 判效率。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设置,建立诉调对接平台, 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 复议、仲裁的有效衔接,凝聚纠纷化解合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积极推进轻微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总结西安基层法院试点工作经验,并向全省推广应甩。


(三)是切实强化服务保障。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全方位为司法办案创造条件、提供保障。配齐法官助理、书记员等辅助人员, 尽量减少法官事务性工作,尽可能将审判人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打造“智慧法院”为契机,优化现有审判执行系统,研发操作性强的应用软件,为法官提供便捷、可行的信息化支持,真正减少法官工作量。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保证办案所需的经费、装备、车辆等办案需求,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虽然面临很大困难,但在全省三级法院的不懈努力下,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推进,2018 年案件结收比达到0.99,位于全国前列, 收结案基本持平。
以上转自陕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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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号法律支持:姜效禹,山东烟台人,从事法院工作十六年,现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微信号:sdyt86,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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